嚴禁!不得!事關淮南所有學校!
2023-08-30 17: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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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馬上就要開學上課了不少家長又要繳納各種費用今天(8月29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提醒告誡函↓↓↓關于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的提醒告誡函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2023年秋季學期開學在即,為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維護學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堅決制止和查處教育違法違規收費行為,持續推進和鞏固教育收費共治成果,現就各級各類學校和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各級各類學校和培訓
眼看馬上就要開學上課了
不少家長又要繳納各種費用
今天(8月29日)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提醒告誡函
↓↓↓
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2023年秋季學期開學在即,為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維護學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堅決制止和查處教育違法違規收費行為,持續推進和鞏固教育收費共治成果,現就各級各類學校和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各級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提出如下提醒告誡: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各級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及其相應主管部門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安徽省價格監督檢查條例》等規定,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內部價格管理,做好教育收費管理工作。二、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各級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應按規定在學校醒目位置、招生簡章和入學通知書等地方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嚴禁收取未經公示的費用和與公示內容不符的費用。收費標準變動后,要及時變更,確保準確、全面公示收費內容等。三、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各級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應嚴格執行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捆綁收費等。四、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取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各級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不得違反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強制或變相強制開展研學旅行、課后服務、社會實踐等活動并收費,以及只收費不服務、違規自立項目收費等。嚴禁將已明確規定由財政保障的項目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不得在代收費中獲取差價、返還款和擅自提高代收費標準等。不得借助家委會、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合作方等名義強制或變相強制收取服務性費用和代收費。不得違規收取保證金、抵押金等。五、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違法違規收費。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嚴禁不執行政府指導價和超時段、超限額收費。不得違反《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279號)規定收費。嚴禁校外培訓機構實施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六、其他。各級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贊助費、共建費或捐資助學費,以及通過基金會、社會中介、培訓機構等關聯交易變相收取借讀費、擇校費等。嚴禁通過校企合作開展與學歷教育相關的培訓、實訓并收取費用。嚴禁以信息化教學或分班教學為名,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教育APP 并收取費用。嚴禁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崗位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或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不得有《普通高等學校舉辦非學歷教育管理規定(試行)》等明確的違規收費行為。各級各類學校和培訓機構要認真對照有關要求,積極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履行教育收費監管職責,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加強部門協同,加強行政指導與提醒告誡,強化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重點抽查檢查,依法查處教育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學生及家長對各類教育單位的收費行為進行監督,如發現教育收費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安徽省市場監管局
2023年8月29日
來源: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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