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3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申報有關工作的通知
為確保參保單位和個人按時足額繳費,保障參保人員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關于發布2023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號),現就我市2023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通知如下: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范圍覆蓋我市行政區域內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單位。參保單位應按照規定,足額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為其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2023年1月1日起新增參保人員(含斷保再次參保人員),其個人繳費基數,根據起薪工資按2023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封頂保底后確定。基數申報時間: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22日;社會保險結算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參保單位應如實申報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參保單位申報后,自次月起按調整后繳費基數核定單位和職工的社會保險費,同時補收(退)2023年1月至申報當月期間基數差額部分。對于申報工資高于20094元/月或低于4019元/月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2023年度繳費基數上限20094元/月、下限4019元/月的標準進行保底封頂。為方便參保單位申報繳費基數,提高工作效率,2023年繼續實行網上申報繳費基數模式。參保單位使用法人賬號登錄安徽省人社統一公共服務平臺,在“繳費基數申報”→“批量繳費基數變更并調差”模塊中,進行基數申報。對于無法注冊安徽政務服務網法人賬號的參保單位,請攜帶U盤至市政務中心社保窗口(潘集區、鳳臺縣、壽縣參保單位到所屬區縣政務中心社保窗口)拷貝數據申報。(一)依法按時如實申報繳費工資基數是每個參保單位應盡的義務,各參保單位務必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從履行義務和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出發,做到按時申報、如實申報和按程序申報,不得少報、漏報和瞞報繳費人數和繳費基數,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參保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同一繳費年度內,個人繳費基數一經申報確認后,原則上不予變更。各參保單位上報的繳費基數應由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并在單位進行公示,簽字與公示資料參保單位需長期留存備查。對未按規定申報繳費人數、繳費工資基數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一經查實,嚴格依照《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法規執行,并根據《關于對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8〕1704 號)規定,將未如實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單位列為嚴重失信企業上報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二)列入“書面稽核名單”的參保單位,在網辦申報繳費基數的同時,還需按稽核部門要求報送相關材料。具體名單與書面稽核流程另行通知。(三)壽縣、鳳臺縣和潘集區社保經辦機構依照本通知自行組織安排本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一、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的途徑與時間?答:1、參保單位以法人用戶進入企業職工社保網上申報系統,點擊“繳費基數申報”,選擇“批量繳費基數變更并調差”,填報完畢后,業務提交即可。因沒有政務服務網賬號而無法網上申報的參保單位可攜帶U盤到前臺拷貝相關資料。2、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9月22日。(備注:因每月23日0點至次月1日0點為征繳業務結算期,此期間線上和線下均不能進行繳費基數申報,請參保單位避開在23日0點至次月1日0點期間申報)答: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城鎮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等),須申報2023年度在職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三、參保單位完成202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后,新基數何時啟用?答:參保單位申報后,自次月起按調整后繳費基數核定單位和職工的社會保險費,同時補收(退)2023年1月至申報當月期間基數差額部分。四、參保單位從網上下載的《繳費基數變更批量模板》中發現職工“姓名”或“身份證號碼”有誤怎么辦?答:參保單位填報《繳費基數變更批量模板》電子表格時,根據2022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情況填寫“新繳費工資”欄目,其他內容不得更改;對表中的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應認真核對,如發現表中“姓名”“身份證號碼”有誤,可以及時攜帶相關材料向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更正,更正后,再從網上重新下載《繳費基數變更批量模板》。五、網上下載的《繳費基數變更批量模板》表格,因單位參保職工人數較多,無法一次性上傳成功怎么辦?答:在職職工較多的參保單位,請在下載《繳費基數變更批量模板》后,自行將表格中人員名單拆分成100人一張表格,分次上傳,再進行業務提交。六、通過網上完成2023年度繳費基數申報的單位,是否需要到窗口提交紙質版的《2023年度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答:不需要。通過網上申報的單位,只需要從網上上傳填報好的《繳費基數變更批量模板》,紙質版的《2023年度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經職工簽字后,單位自行存檔備查。答:我省2022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6698.08元/月,以此核定2023年全省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20094元/月,下限為4019元/月。八、2023年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的執行時間是什么?九、2023年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涉及哪些參保單位及職工?答:按照國家規定,參保職工個人社保繳費基數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確定,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保底和300%限高。即:月平均工資低于繳費基數下限的,以繳費基數下限作為本人繳費基數;高于繳費基數上限的,以繳費基數上限作為本人繳費基數。因此,繳費基數上下限僅涉及月平均工資低于繳費基數下限或高于繳費基數上限的參保職工及單位。例如:甲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資為4200元,高于2023年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標準4019元/月,則該同志2023年社保繳費基數為4200元/月,不受繳費基數下限的影響。乙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低于2023年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標準4019元/月,則該同志2023年社保繳費基數按照繳費基數下限保底,為4019元/月。丙同志,2022年度月平均工資為21000元,高于2023年社保繳費基數上限20094元/月,則該同志2023年社保繳費基數按照繳費基數上限限高,為20094元/月。注:繳費基數不限于上述表格列舉數據,僅供政策解讀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