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壽縣一米廠因虛假宣傳,被罰55000元!
壽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壽縣某米廠虛假宣傳案案情簡述:2022年1月28日,壽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壽縣某米廠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用于生產“蝦塘滿穂”大米的包裝袋共計11000只,包裝袋正面印制有“CFQC全國消費者放心品牌”、“CFQC中國綠色健康食品”和“CFQC中國糧食行業重點推薦品牌”3個標志,現場未發現使用上述包裝袋盛裝的大米。當事人提供了3份上述“榮譽證書”,發證組織分別是“中國企業
壽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壽縣某米廠
虛假宣傳案
案情簡述:2022年1月28日,壽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壽縣某米廠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用于生產“蝦塘滿穂”大米的包裝袋共計11000只,包裝袋正面印制有“CFQC全國消費者放心品牌”、“CFQC中國綠色健康食品”和“CFQC中國糧食行業重點推薦品牌”3個標志,現場未發現使用上述包裝袋盛裝的大米。當事人提供了3份上述“榮譽證書”,發證組織分別是“中國企業發展促進委員會”和“中國名牌產品質量管理中心”。執法人員在相關平臺上未查詢到這兩個組織。經查,上述“榮譽證書”是當事人通過他人電話推薦、微信支付費用、提供營業執照照片后即獲得的。當事人生產的大米使用上述印制的包裝袋已銷售440袋,貨值金額合計23740元,獲取利潤480元。
定性處罰:當事人作虛假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480元并處罰款55000元的行政處罰。

- 上一篇:【圖說淮南】—— 初冬夕陽
- 下一篇:淮南安徽楚文化博物館講解員正在招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