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問:國有企業有哪些重大事項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審核同意后,報市政府批準?答:國有企業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報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審核批準:(一)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的分立、合并、破產、解散以及重組、股份制改造方案;(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轉讓全部國有股權或者轉讓部分國有股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在增資擴股中全部或者部分放棄國有股認股權;(三)企業1000萬元以上(不含本數)的單項資產處置
問:國有企業有哪些重大事項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審核同意后,報市政府批準?
答:國有企業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報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審核批準:
(一)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的分立、合并、破產、解散以及重組、股份制改造方案;
(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轉讓全部國有股權或者轉讓部分國有股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在增資擴股中全部或者部分放棄國有股認股權;
(三)企業1000萬元以上(不含本數)的單項資產處置方案;或者一次性5000萬元以上的資產處置方案;
(四)市政府規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對外出借資金、年度融資計劃等企業重大事項,由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審查后報市投融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