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管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jiān)督考核,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現結合淮南市公管局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tǒng)籌規(guī)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研究、指導、部署和組織具體考核事項。
第三條?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應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guī)范、民主公開、組織考核與民主評議相結合、定量與定性相結合、注重實效等原則。
第四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納入對機關各科室和下屬行政事業(yè)單位的年度工作目標考核之中。
第五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內容: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建立、組織領導及履行職責情況;
(二)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公開政府信息,是否按照程序進行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內容是否真實、完整;
(三)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情況;
(四)是否采取多種形式和多層次進行公開,重點查看各種公示載體或渠道作用的發(fā)揮情況;
(五)維護、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
(六)辦理并答復依申請的政府信息情況;
(七)對群眾申請或投訴的處理情況;
(八)政府信息公開監(jiān)督檢查及管理制度的建立情況及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及其他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事宜情況。
第六條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采取自評與組織考核、專項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的形式,機關各科室和所屬單位要加強日常自評工作,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考核、專項考核和綜合評定,并結合平時檢查情況,形成考核意見,報局黨組會議審定。
第七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結果評定,分為“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其中85分以上為優(yōu)秀;60分至84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八條 考核工作每年進行一至二次,對考核中被評為優(yōu)秀等次的科室和單位,給予表彰;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個人,予以獎勵;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和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要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因不公開或不及時公開、公開虛假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九條 本制度由市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負責解釋。
